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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識讀本:美國總統制精彩免費下載-布什克林頓presidency全集免費下載

時間:2018-12-24 19:45 /歷史軍事 / 編輯:灰崎
主人公叫president,presidency,克林頓的小說是《牛津通識讀本:美國總統制》,是作者查爾斯·瓊斯所編寫的軍事、未來、歷史型別的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第六章 工作中的總統:制定法律與推浸政策 總統是決策者,他們從事的工作由民眾期望和目標實現之間的

牛津通識讀本:美國總統制

作品字數:約9.4萬字

更新時間:2020-01-09 14:44

小說頻道:男頻

《牛津通識讀本:美國總統制》線上閱讀

《牛津通識讀本:美國總統制》第11篇

第六章

工作中的總統:制定法律與推政策

總統是決策者,他們從事的工作由民眾期望和目標實現之間的張關係所塑造。這種張大多源自開國元勳們試圖創立一個運轉良好的政府的手段——但是並不是太有效。開國元勳們將權威分開並限制權。因此,作出決策一般是共同完成的。國會能夠透過法案,但是要由總統簽署從而成為法律。總統可以商談條約,但是必須得到參議院三分之二的多數批准。最高法院可以否決一項法律,但是國會與總統可以透過制定一項避開最高法院議題的法律來達到目的。我情不自地想到,開國元勳們將會意於分權系的當發展,最重要的是因為當年在費城辯論的許多制度問題依然是今天的核心問題,其是在下面這個背景下:總統權應該大到何種地步?

無論共同完成與否,總統都要為華盛頓發生的事負責。經常受到檢視的正是總統的工作意度,現在一年甚至受到檢視數百次。為什麼呢?一段時間內只有一位總統。總統實際上是唯一經全國民選產生的官員。他們擔任最高領導人,這當然是展現著權威的一個頭銜,因此人們期待他們領導眾人並且達成目標。沒有任何借,更沒有人會說:“但是你不理解,那是個共同事業。”

碰巧的是,人們也期望總統能夠恪守其權威和地位的邊界——從而避免濫用權威,承認其他分支的,並且尊重人民瞭解決策的內容及程式的權利。讓總統為整個分權政府中發生的一切負責,這公平嗎?我將這個問題留給你回答。但是,歷史清晰表明,總統們將出於上面陳述過的理由負責,這種責任因此是隨職務而來的。那些試圖角逐總統大位者必定事先這一點。那些入主宮者首先驗到的與眾不同之處就在於責任方面。杜魯門總統曾經直率且簡潔地說:“責任止於此處。”

本章將走總統工作的內部世界,揭示在全國政府中作出決策的本質以及總統在決策過程中的角與功能。相互依賴是互相嵌入的分權系的主要特徵,每個分支都施展權促成其他分支的工作。

法律制定及其執行為相互依賴提供了例證。總統指定議事程並提議應該完成的事項,國會在據設定的議程行的立法活中代表著選區的利益,官僚機構執行由國會透過並經總統簽署的法律,法院則裁定對法律的戰和法律的執行。各個機構的確分享權並競逐權,但是,一個機構的工作很少會被誤認做其他機構的。如果發生職能侵犯,那種擾將可能受到批評,甚至會對簿公堂。

鑑於總統會在國內與國際上公開面,他們一般需要富有地思考,衡量各項提案與決定的效果對其未來治理能的影響。用小布什的話來說:“我認為我的工作就是要立於時代之先。總統……可能會陷入泥沼,如果你不能成為應該成為的戰略思考者的話。”[1]理查德·諾伊施塔特提供了更為致入微的分析:

我[在思考總統制時]的基本問題一以貫之,即在既定崗位的制度背景下,如何思考自的決定對個人未來的影響可能產生的效果……那意味著去探尋從政治角度行思考的本質,這是沒有終點的探索,因為那是如此本能的、直覺的過程。[2]

對諾伊施塔特而言,“從政治角度行思考的本質”會引導總統保護自己在未來決策過程中的影響。例如,1994年,當克林頓威脅要否決一項自己不喜歡的全民醫療保險提案時,他實際上限制了自己在這方面的選擇範圍。在國會發表國情諮文演說時,總統為一項醫療保險計劃行了辯護。隨,他在半空中揮舞著鋼筆並威脅用否決權。這位總統在回憶錄中承認了這個失誤:

我認為我的辯護言辭是卓有成效的,只有一件事情除外:演講近尾聲時……我舉起鋼筆,並且說我將要用它來否決不能保證全美國人加入醫療保險的任何法案……對國會里我的反對者而言,這是一個並不必要的示警。政治講究妥協,公眾期望總統能夠獲勝,而不是為他們惺惺作。[3]

最終,這項計劃在民主把持的國會參眾兩院都慘遭失敗。

與國會共事

總統必須以多種多樣的正式或非正式份與無數官員和團發生互,例如作為外官與他國互、作為政領袖與政治人物互、作為管理者與機構人員互、作為育者與公眾互,以及作為三軍統帥與武裝部隊互。然而,其中最重要也最永久的關係是總統與國會議員之間的關係。單是預算過程就會確保總統將密切關注國會山向。“除了依照法律的規定款之外,不得自國庫中提出任何款項。”(憲法第一條第九款)簡言之:缺乏國會的款,政府會處於困境,據憲法,它不能從財政部得到款,正如1995年克林頓與共和人主導的國會在預算問題上的劍拔弩張。

在與國會的工作關係方面,總統們各不相同。總統們的政治背景和政府背景解釋了這種不同的大部分原因。幾個事例解釋了最近幾位總統的不同。

林登·約翰遜曾經擔任過眾議員(12年)和參議員(12年,其中10年作為領袖)。他是為總統的多數領袖。“他很早學會且永遠不會忘記政客的基本技能,這是一項將任何數字都除以二再加上一的能。”[4]正如約翰遜在國會中的表現,他是一個促成國會山多數以支援“偉大社會”計劃的高手。

理查德·尼克松也曾在國會中任職,但是並不是國會領袖,並且任職時間為6年而不是24年。他的興趣和專在外政策方面。他是為總統的外,更喜歡致於國家安全和國際關係議題。因此,他並不想與國會議員保持熱絡聯絡,這些國會議員的主要興趣在於國內議題。引述一位共和眾議員的說法:“我可以確定地斷言:沒有私人關係,你幾乎沒有方法可以聯絡到他。”[5]

吉米·卡特也不歡與國會的真正聯絡。然而,原因並不相同,再一次與背景聯絡在一起。作為“厚谁門事件”的民選總統,卡特對主導著國會的妥協政治充狐疑。他是為總統的政治門外漢。忘了自己在1976年獲勝時的微弱優,他的觀點是總統代表著全人民,並且擁有資源來提出全面的施政方案。與政治的討價還價相比,他更強調做正確之事的重要

與卡特一樣,裡、克林頓和小布什在擔任總統之都曾經擔任州職務。相應地,他們在與國會的工作關係方面呈現了行政傾向上的不同。與私生活中的職業一致,裡是一名為總統的演員。他對自己的份的看法,最好地概括於盧·坎農的一本書,即《裡總統:一生的角》的副標題。與卡特不同,裡一點也不反對妥協,這契了他對總統角的理解。他將自己的職責視為類似於指派並界定有限的議程、委派幕僚承擔職責並研議節、同意理的妥協、宣佈勝利。在他的政治舞臺上,他同意克林頓的觀點:“民眾期待總統獲勝。”

克林頓則是一位為總統的競選者。歷史上,極少有總統有如此之多的競選公職的經驗——競選眾議員、競選總檢察及6次競選阿肯州的州和2次競選總統。即使在贏得總統大位之,他依舊繼續販售其施政方案。每次發表國情諮文之,他都會四處奔走來加固公眾對其提案的支援。在提出法律議案方面,他比裡跟踞有更為廣泛的負——裡只是聚焦於一些大型專案。

圖6.1現任總統在征程中。小布什為尋支援而宣傳造。(美國空軍照片,由吉姆·韋基奧上士提供)的權作寬泛解釋。

小布什沿襲了克林頓既為選舉也為政策宣傳造的做法。實際上,小布什超過了克林頓創紀錄的巡迴演說次數,以至於一位學者將小布什稱為競選式總統。[6]當然,克林頓和小布什的風格與目的並不相同。小布什的工作方式是為總統的純粹的行政官。他是最為奉行權分立主義的總統之一,堅信總統與國會擁有不同的功能。他將自己的工作視為指定議題並向國會提議案,而不是像約翰遜那樣在國會山尋多數支援。他的宣傳造首先是為了使公眾確信,他擁有正確的政策重點以及最有效的方案。與尼克松一樣,在國家安全問題上,他會對自己第二次世界大戰之的其他總統,在對待國會的方式上同樣各不相同:艾森豪威爾——軍事指揮官;肯尼迪——資歷尚的參議員;福特——少數派領袖;老布什——職業外官。總統們是帶著個人觀點來推工作的,這種個人觀點有助於塑造總統對所遇到的各種議題以及衍生這些議題的事件的反應。

型別與權環境

總統們在不同型別的環境之下作出不同型別的決定。他們的政策世界步履匆匆並且情況複雜。他們需要應對政策內容及其階段、過程和互效果。許多事是常規的,實質上是由文官官僚、獲任命的政治官員及其幕僚、政策專家處理的,這些人很可能都關注總統的政策重點。不過,總統必須負總責,因為他們有權說是或否,或者再試一次。

政策內容

內容是指政策是“什麼”,即考慮中的要旨。其範圍非常廣泛,但是大多數議題都屬於兩個大類:國內議題和對外議題。這兩類之間存在互效應。能源供給和需是一個很好的國內議題的例子,它對外政策會產生巨大影響,反過來也受外政策影響。然而,每一類都保持著足夠的顯著特徵,證明著分類的。其中,國會在國內事務中比在外和國家安全議題方面扮演著更重要的角。在兩個類別之中,總統扮演的角顯著不同,他在外事務方面有大得多的自由裁量權。

表6.1顯示了重要的國內事務的範圍。表中給出了克林頓兩個任期(1993——2001)和小布什的第一任期(2001——2005)期間制定透過的主要國內立法。這些法律以總統所在政是否在國會中佔多數席位(本主導或者政分裂主導)來分組。首先,請注意表6.1中所列主要法律的精簡標題反映出的廣泛的主題範圍:財政、社會、福利、環境、犯罪、醫療保險、選舉、遊說、機構、重組、國內安全、商業、農業、災害等。這些事務中的每一項都在官僚機構和國會委員會中擁有一個組織機構。這些機構關照著受立法影響的委託人,那些委託人將會遊說總統與國會,讓兩者認可並支援自己的觀點。在代議制民主下,人們難以期待其他的東西,但是這的確使提出和實施得複雜了,因為那些從政府專案中獲益的人想要守住已經到手的東西。

第二,請觀察主要法律獲得透過時,總統所在的政是否在國會山佔據多數。實際上,不論主導國會的是總統所在政還是反對,透過的主要法律的平均數目並無顯著的不同。第103屆國會和第108屆國會都是總統所在政佔據多數,平均有8.5部法律透過,非常接近於4屆政分裂的國會平均透過的9部法律。在第107屆國會的幾個月開會期中,共和在參議院中佔微弱多數,一項附加的主要法律在此期間得到透過。顯而易見,當不同政分別控制不同政府分支時,政府瘓(gridlock)並非不可避免。

第三,表6.1顯示總統在面臨不斷化的政時需要如何捷應對。在克林頓的兩個任期與小布什的第一任期的12年中,把持國會的政經過4次換:從第103屆國會中的總統所在政主導,到第104屆、第105屆和第106屆國會中的反對主導,再回到第107屆國會短暫地由總統所在政主導,然到第107屆國會剩餘會期中的政分裂主導(只在參議院中),最終回到第108屆國會的由總統所在政主導。對於這些不同的政格局,需要採取不同的策略。如果另一派佔據國會山多數,總統喪失在指定議程方面的主導。當總統所在政佔據多數時,本團結將帶來勝利,但是如果反對處於主導地位,他們需要反對的投票支援。

表6.1主要的國內立法,1993——2005

* 指民主在參議院佔據多數,共和在眾議院佔據多數。在五個月中,共和人佔據參議院多數。

來源:作者彙編自David R.Mayhew,Divided We Govern:Party Control,Lawmaking,and Investigations,1946-2002(New Haven,CT:Yale University Press,2005),208-13,與[domain].

在制定和執行外政策與國家安全政策時,總統們有更大的獨立為三軍統帥的憲法地位,再加上條約締結權與大使任命權,為強化總統作為國家領導人的角提供了特別權。表6.2顯示,純粹屬於外政策或國家安全政策的主要法律或決議要少得多。在所列的克林頓和小布什任期內的14項法案中,4項涉及貿易協定,另外7項涉及恐怖主義和伊拉克戰爭,除了一項外,其他都發生在小布什任期內。這些法案中的多項對國內事務都有重要影響,其是貿易協定、情報蒐集與《國者法》等,其中《國者法》賦予司法部更大的權來打擊恐怖主義。

總統在對外和國內安全政策方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克林頓與小布什任期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這些權可能成為爭議的主題,經常引致國會的調查和監督,原因多數是因為國會在總統採取的議方面作用很小或本不起作用。

在克林頓任期內,自由裁量行的顯著例證包括軍事行與和平倡議。這些行都未要國會授權。1995年8月下旬,北約發了對波斯尼亞塞族的空襲行,克林頓授權批准美國參與。在庫爾德人控制的一座城市遭到襲擊之,克林頓於1996年9月上旬命令轟炸巴格達;鑑於伊拉克拒不與聯國調查人員作,克林頓於1998年12月命令再次轟炸巴格達。1999年3月,他又發針對塞爾維亞的空襲戰爭,迫使南斯拉夫總統從科索沃撤軍。

表6.2主要的對外立法與國家安全立法,1993——2005

* 同表6.1

來源:同表6.1

克林頓還將和平倡議基本上作為行政行為來發起。1995年11月,“代頓和平協議”結束了波斯尼亞衝突,美國派遣軍隊以維護和平。2000年7月,克林頓在戴維營主持了高層會晤,來解決以列與巴勒斯坦之間的問題。他本人還積極地致於解決北爾蘭地區的爭端。

同樣,小布什也提供了數不清的案例來說明,總統會在國會很少或完全沒有直接參與的情況下作出軍事和外決定。即使是國會2001年使用武決議(阿富)和2002年伊拉克決議,基本上也未限定軍事行的時間、理由說明和形式。在對待犯問題上產生的大多數爭議,都來自關於恐怖分子監問題的行政和軍事決定,這些決定在最早期並不受制於由公開的國會聽證會而來的嚴密審查。相似地,2006年出現了國家安全域性對美國境內被懷疑與恐怖分子有通訊往來的人行無證監控的問題;這是由總統下令實施的一項做法,來成為法審查的物件。

小布什總統最初並不願意涉及以列——巴勒斯坦問題的解決。然而來,2003年5月,他的政府開始積極致於“和平路線圖”倡議,並在2006年夏天以列和基於黎巴的真主之間爆發戰爭以,透過聯國來推達成火協議。朝鮮的行所引起的核威脅,由美國透過與該地區內各國(特別是中國、本、俄羅斯和韓國)共同作的外而得以緩解。在努抑制伊朗發展核武器的心的早期,外手段也是依賴的物件,只是這一次是由歐洲國家帶頭。這些僅僅是眾多例子中的一部分,顯示了外首先是並且必須是行政機構的許可權範圍,總統在其中指引方向。

當純粹的行政行產生肯定的結果時,隨會獲得國會的支援。當發生嚴重的問題或者問題的解決時間比預期的更(如越南戰爭和伊拉克叛)時,國會的批評會逐步增加,調查會啟,甚至會威脅或強制實施對總統裁量權的限制。

但是,如果軍事行正在行之中,國會則會保持克制。國會掌著錢袋子,但是國會議員們並不願意拒絕向部隊款。在現代戰爭中,同樣可能出現的情形是軍事行在國會採取行已經結束。這裡的問題與外有若不同。條約需要參議院批准(出席者的三分之二多數),財政支援則需要國會授權與款。然而,行政機構決定著磋商的地點、時間與內容。國會並沒有另行設定外小組。在對外政策方面,不管國會批准與否,總統都會施展其最大的影響

政策型別

總統的角也會依納入考慮的政策的型別而有所不同。大多數決策都可以歸為四大類:新倡議、現有專案的漸式調整、對已入冊專案的重要改革、危機反應。不同型別的政策都會或多或少地促對總統的授權。

新倡議最可能來自於行政機構,並且經常在新總統就任時提出。例如,克林頓在上任第一年成功地提出美國志工團倡議,鼓勵年人在社群中從事志願工作以換取育支援。小布什則支援一項基於信仰的倡議,來词冀社群層面上對弱的幫助。國會並沒有透過所提議的立法,小布什於是簽署一項行政命令來啟這項提案的某些方面。

與過去相比,新施政方案的透過得更為困難,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從羅斯福到約翰遜時期入冊專案的成本問題。除國防外,權利保障計劃,例如社會保障、老年保健醫療制度與醫療補助制度、聯邦育補助、住访貸款擔保、食品券以及其他福利補助,再加上國防,在預算中為新倡議留下的空間很小。因此,新專案一般必須包括新型的資金籌措方式,有時還包括削減其他開支的提議。

出於多種原因,漸主義成為大多數現存政府專案的特徵:伴隨人的增和老齡化、生活成本的上升以及有組織的團的權利主張,更多的人被納入補助範圍。例如,伴隨民眾壽命延、健康問題增多,以及被活躍的政治團,特別是美國退休人士協會所代表,為年邁公民提供補助的許多專案在規模方面益增

主義政治是可以預測的。一旦就位,權利專案會自。遏制支出的唯一途徑是改受惠資格,這是大多數總統和國會議員在提出時會很謹慎的一個議。作為議程設定者,總統知,任何這種提議,即使是為了亟需的改革,也可能在國會山和受益者當中引發政治風。因此,總統必須認真估算提出重大革所牽涉的政治風險。

儘管存在政治成本問題,總統偶爾也會冒險提出針對現有專案的重要改革。當大多數政府專案面臨嚴重的審查與化時,革的時機到來了。這個時機一般發生在大型專案(如羅斯福“新政”和約翰遜的“偉大社會”)制定實施的數十年。因此毫不奇怪的是,近年來行政分支向國會提的計劃已經在題目中包了“改革”:例如社會保障與福利改革、老年保健醫療制度改革、農業補貼改革、公共住访改革。最常見的情況是,提議中的改革以改良的方式實施,但是偶爾也會是徹底的重構——如1996年的福利改革,並且引發劇烈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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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識讀本:美國總統制

牛津通識讀本:美國總統制

作者:查爾斯·瓊斯
型別:歷史軍事
完結:
時間:2018-12-24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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